四级作文评分原则、原则及样文一、作文评分原则1. C ET-4作文题采用总体评分措施(G l obal Sc o rin g)
阅卷人员就总得印象给出奖励分(Reward S c o res),而不按语言点得错误数目扣分
2. 从内容与语言对作文进行综合评判
内容与语言就是个统一体
作文应体现作文题目所规定得内容,而内容通过语言来体现
要考虑作文就与否切题,就与否充足体现思想,还要考虑就与否用英语清晰地体现思想,也就就是要考虑语言上得错误就与否导致理解上得障碍
二、评分原则1
本题满分为15分
阅卷原则一般分为五等:2分、5分、8分、11分与14分
阅卷人员根据阅卷原则,对照样卷评分,若认为与某一分数(如8分)相似,即定为该分数(即8分);若认为稍优或稍劣于该分数,则可加一分(即9分)或减一分(即7分),但不得加减半分
评分原则:2分——条理不清,思绪紊乱,语言支离破碎或大部分句子均有错误,且多数为严重错误
5分——基本切题
体现思想不清晰,连贯性差
有较多得严重语言错误
8分——基本切题
有些地方体现思想不够清晰,文字勉强连贯;语言错误相称多,其中有某些就是严重错误
11分——切题
体现思想清晰,文字连贯,但有少许语言错误
14 分——切题
体现思想清晰,文字通顺,连贯性很好
基本上无语言错误仅有个别小错
注:白卷,作文与题目毫不有关,或只有几种孤立得词而无法体现思想,则给0 分
字数不够120个,应酌情扣分,详细原则:合计字数在 110~119之间,扣 1 分;合计字数在 100~109 之间,扣2分;合计字数在 9 0~9 9之间,扣 3 分;合计字数在8 0~8 9之间,扣 4 分;合计字数在7 0~7 9之间,扣 7 分;合计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