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安全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监理工作。2 参与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3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状况,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告知整改。4 制止施工现场的违规违章作业和违规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状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汇报总监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复施工。5 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对安全工作计划、措施执行状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6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劳保用品、用品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7 参与审查施工单位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动工之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动工安全施工条件状况,并监督安全措施实行。8 审查施工单位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单位对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以“包”代管。9 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身的安全防备。10 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施工施工单位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