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 体 供 销 合 同甲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乙方:贵阳申建气体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支持、共同进展、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气体由乙方提供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气体单价及相关技术指标如下表:单价含 17%增值税,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计算。二、订货及运输1、甲方在使用气体前一天电话通知供方,乙方按约定数量按时送货到需方仓库或使用场所.2、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费用按如下 方式进行结算:(1)由甲方自行承担运输费用;(2)由乙方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运输专用发票,计 元/趟;(3)由乙方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运输专用发票,计 元/瓶;(4)由乙方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三、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确定如下 方式付款:1、款到发货,乙方向甲方提供 17%增值税发票;2、货到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 17%增值税发票;3、月结,乙方向甲方提供 17%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 工作日内付款.四、钢瓶安全管理要求及验收方式:1、每次送货,由供需双方人员当面点清数量,确认钢瓶是否完好,附件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如有损坏、不全,甲方当面提出,事后自行负责。2、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钢瓶,甲方不得与其它供货单位进行周转使用,钢瓶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处理费用或配件损坏,按乙方提供的钢瓶维修处理价格表(见附件)执行。3、甲方自备钢瓶,在供气过程中与乙方提供的钢瓶周转使用,甲乙双方应对甲方投入使用的钢瓶签订“钢瓶托管协议”,双方业务终止时,乙方按同等出厂年限钢瓶归还甲方,如归还的钢瓶出厂年限高于或低于投入使用时的钢瓶,甲乙双方按 8 元/只计算差价.4、甲方使用的钢瓶,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享有使用权,但是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钢瓶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5、甲乙双方人员应定期( 个月)对现场钢瓶进行一次清点,确认甲方钢瓶占用数量是否与双方确认的卡本相符,如有短少或损坏,甲方按 元/只赔偿乙方.6、乙方提供钢瓶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法律规范。五、气体验收标准:1、气体验收标准按第一条执行。气体名称执行标准纯度≥(%)压力≥(MPa/瓶)规 格(L)单 位单 价纯氩GB/T4842—202499.9913.5±0。540高纯氩GB/T4842—202499.99913.5±0。5402、甲方使用的气体,压力不够或其他原因应在验收后 48 小时内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 1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