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有关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为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措施》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措施》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 4号)》的规定,现将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一)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1 月 1 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考生应严格对照报名条件确定自己与否具有报名资格有关政策可打征询电话理解
《执业兽医管理措施》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具有高级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经审核后免试发证工作今年暂不进行,但可自愿报名参与考试具有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考生可报名参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但不单独出试卷,同兽医有关专业考生考同样试卷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用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获得参与考试资格,网报结束后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到报名确认地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经考区复审符合条件后才具有参与考试资格
(二)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间为 7 月 10 日至 7 月 24 日(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网上报名时,要按照规定认真填写《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准备和上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 33mm×48mm,宽 390 像素×高 567 像素,辨别率不低于 300dpi,jpg 格式,24 位 RGB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