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河流域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EPC(设计采购和施工)-花园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枢纽工程局二零一八年七月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概况:花园河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为丁山河的支流,属龙岗河流域二级支流.有支流两条,为坪西北和坪西南。整治总长7.57km,干流 2。35km,起止点规划的坪西路暗涵出口~入丁山河河口处;坪西北支流 1。77km,起止点为盐龙大道~花园河干流;坪西南支流 1.10km,起止点盐龙大道~规划坪西路暗涵出口;老河道0.24km,起止点惠华学校~花园河干流;原干流河道 2。11km(包含新建丰都一路箱涵 0。33km):起止点新生水库~花园河干流。主要建设内容:防洪工程、水质改善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监理单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枢纽工程局二、编制依据施工合同《龙岗河流域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手册细则》《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法律规范》(SZDB/Z 247-2024)三、扬尘来源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旧石方和构筑物拆除、现场堆放、物料运输及出渣车辆运输扬尘。2、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3、施工临时道路人、车通行扬尘。四、扬尘管理目标1、扬尘控制目标:施工现场目测扬尘高度不超过 1 米;2、运送各种材料、垃圾、土石料等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以有效防治此类材料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途中不污染环境;加强临时道路维护,减少地面浮尘,根据天气情况及时洒水抑尘.3、生活营地、物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等场区要做好地面硬化、绿化,做到黄土不露天。4、临时堆料、堆渣应实行覆盖、植草或其它临时防护措施,避开大风条件下产生扬尘.5、对全体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加强宣传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深圳蓝天保卫战,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实现深圳市政府提出的 2024 年 PM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26 微克/立方米的目标要求。6、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及七个到位标准”,即场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