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北省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真实、全面、及时反应本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规范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操作与管理,建立风险识别预警和风险抵补机制,提高非信贷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防备化解金融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导》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行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合用于广北省各级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第三条 本细则中的非信贷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中剔除信贷资产以外的各类资产,包括安全性与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安全性非信贷资产重要包括现金及周转金、寄存中央银行款项、寄存联行款项等项目。风险类非信贷资产重要包括专题央行票据、同业债权、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投资类资产、委托及代理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历年挂账损失等项目。第四条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根据风险和损失程度对非信贷资产质量做出评价并划分为不一样档次的非信贷资产分类措施。通过风险分类达到如下目的:(一)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二)真实、全面、动态地反应非信贷资产质量,充足揭示非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 (三)发现和分析非信贷资产在使用、管理、监控、催收、处置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督促规范非信贷资产管理,采用对应措施,压降不良非信贷资产,防备和化解金融风险;(四)为判断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呆账准备提取与否充足以及核销非信贷资产损失提供根据。第五条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遵照如下原则:(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以非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重要根据,以估计损失程度为重要分类原则。(二)真实原则。风险分类应通过广泛搜集非信贷资产的各类信息,以非信贷资产的原始记录、既有市场价值为重要根据,严格按照分类原则、措施和程序进行分类,充足估计现实与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反应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非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但同一类资产指向同一交易对手或债务人的,可以合并分类。 (三)审慎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和本细则规定,对非信贷资产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评估,科学合理地划分风险类别。对减值迹象判断困难或计量精确性受到影响的,应动用审慎的专业判断和稳妥的分类措施。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四)动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