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目的考核规定第一条 总 则一、为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现行原则和《企业安全生产问责制》,特制订本措施。二、 制订本措施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各级各岗的安全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树立以人为本、依法律已、筹划在先、过程控制创安全文明工作环境的指导思想,达到安全防护原则化,文明施工制度化,生产作业规范化的规定。也是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三、凡在我司范围内从事施工、加工、制作的单位、分承包单位(联营、合作项目)和与我司签订有劳务协议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执行本措施。第二条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按企业体制建立分级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设安全生产部、分企业设安全生产科、项目部、项目管理企业、劳务企业、设备租赁企业、控股子企业、各联营协作单位可设安全管理负责人。二、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企业经营系统、生产系统、技术系统、财务系统、党务系统分管领导为组员,企业安全生产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目的;各类重大安全事宜决策,并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三、企业安全生产部负责平常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制订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的目的分解,明确各级各岗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网络运行保持良好,并督促企业各单位和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四、各分企业、项目管理企业、劳务企业、设备租赁分企业、控股子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规定;做到人员配置到位,有岗有人有责,分级监控,各负其责。五、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联营(合作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界定安全管理范围,认真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联营(合作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健全档案资料。六、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及规定、制订对施工作业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原因的监控措施,强化对作业者的安全行为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资料。七、企业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笫一负责人,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生产部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监管责任;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