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扶正祛邪 (一)扶正祛邪的概念 扶正:即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邪及康复能力的一种治则。合用于多种虚证,即所谓“虚则补之。”益气、养血、滋阴、温阳,填精等均是扶正治则下确立的详细治疗措施。 祛邪:即祛除邪气,排除及减弱病邪损害的一种治疗原则。合用于多种实证,即所谓“实则泻之。”发汗、涌吐、攻下、消导、化痰、活血、散寒、清热、祛湿等,均是祛邪治则下确立的详细治疗措施。 (二)扶正祛邪的应用 扶正和祛邪是互相联络的两个方面,扶正是为了祛邪,通过增强正气的措施,祛邪外出,从而恢复健康,即所谓“正复邪自去”。祛邪是为了扶正,消除致病原因的损害而达到保护正气,恢复健康的目的,即所谓“邪去正自安”。扶正与祛邪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因此运用扶正祛邪的治则时,要认真分析正邪力量的对比状况,分清主次,决定是扶正还是祛邪,或决定扶正祛邪的先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一般状况下,扶正用于虚证,祛邪用于实证,若属虚实错杂证,则应扶正祛邪并用,但这种兼顾并不是扶正与祛邪各半,乃是要分清虚实的主次缓急,以决定扶正祛邪的主次和先后。总之,应以“扶正不致留邪,祛邪不致伤正”为原则。临床运用扶正祛邪这一原则,要细致地观测邪正消长的状况,根据正邪双方在疾病过程中所处的不一样地位,分清主次和先后,灵活地运用。详细状况如下: 1.扶正合用于以正虚为矛盾重要方面的虚证。如气虚、阳虚证,宜采用补气、壮阳法治疗;阴虚、血虚证,宜采用滋阴、养血法治疗。 2.祛邪合用于以邪实为矛盾重要方面的实证。临床上常用的汗法、吐法、下法、清热、利湿、消导、行气、活血等法,都是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根据邪气的不一样状况制定的。 3.先祛邪后扶正即先攻后补。在正虚邪实的虚实错杂证中,正气虽虚尚耐攻伐,如同步扶正反会留邪,此时宜先祛邪而后扶正。如瘀血所致的崩漏证,因瘀血不去,出血不止,故应先活血化瘀,然后再行补血。 4.先扶正后祛邪即先补后攻。适应于正虚为主,机体不能耐受攻伐的虚实错杂证。此时兼顾祛邪反会更伤正气,故当先扶正以助正气,正气能耐受攻伐时再予以祛邪。如鼓胀病,当正气虚衰为矛盾的重要方面,正气虚不耐攻伐时,必须先扶正,待正气合适恢复,能耐受攻伐时再泻其邪,才不致发生意外事故。 5.扶正与祛邪并用即攻补兼施。合用于不能单纯祛邪或单纯扶正的虚实错杂证。此时单祛邪会伤正,单扶正会留邪。由于虚实有主次之分,因而攻补同用时亦有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