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教师招聘简章昌黎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东临渤海,北枕碣石,西南被滦河环抱,素有“花果之乡”、“文化之乡”、“旅游之乡”的美称,被誉为冀东大地上的 “璀璨明珠”
1988 年,经国务院同意为沿海对外开放县;,被确定为河北省首批扩权县
伴随经济的不停发展,昌黎县也一直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至间,我县广纳贤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所招教师所有纳入正式编制,属于财政开支
各省、地、市优秀毕业生纷纷慕名前来应聘
三年间,共招聘教师 350 人,其中从外省市招聘 83 人,极大地丰富了我县的教师资源
今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00 名教师,简章如下: 一、招聘指标、方式和条件(一)招聘指标:合计 300 名
其中学前教育 100 名,小学 170 名,初中 20 名,高中 10 名
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物理政史生物心理地理合计学前100小学4532一八2520219170初中22221142420高中22311110(二)招聘方式:本次招聘所有面向社会采用公开招聘学科学段的方式进行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全国应、往届全日制一般院校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在职人员(不含秦皇岛市直及各县区在职公办教师)均可参与应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4.年龄在 30 周岁如下(1981 年 1 月 1 日后来出生);5.教师资格规定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人员需具有对应或高于所报考学段的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学前教育人员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6.学历规定
报考初中、 高中的人员规定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的人员规定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昌黎户口报考学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的人员规定初始学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