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分标准1. 外观质量检测项目评分标准1) 建筑物外部尺寸:标准分 12 分质量标准:高程:允许偏差 0—30mm;每孔宽度允许偏差±3cm、厚度允许偏差±4cm。2) 轮廓线:标准分 10 分质量标准:尺寸较大建筑物,最大凹凸不超过 2cm/10m 较小建筑物,最大凹凸不超过 1cm/5m3) 表面平整度:标准分 10 分质量标准:用 2 米靠尺检测,混凝土面,砂浆抹面、混凝土预制块不大于 1cm,浆砌石(石料、块石、石板)不大于 2cm,干砌块石不大于 3cm,饰面砖不大于 0.5cm。4) 立面垂直度:标准分 10 分质量标准:墩墙:允许偏差为 1/200 设计高,且不超过 2cm;柱:允许偏差为 1/500 设计高,且不超过 2cm.5) 大角方正:标准分 5 分质量标准,按设计要求现场检查、检测,±0.6°。上述 5 项检测项目评分办法,根据各自的质量标准现场抽查,确定合格点数和不合格点数,计算得分百分率,从而计算该项得分.2.外观质量检查项目评分标准 检查项目根据表 A.。2.1 评定项目选择,结合本工程实际评定6.13.14.15。16.18。19。20。22.23。24 项次。1) 曲面与平面联结平顺:标准分 9 分质量标准:一级:圆滑过渡,曲线流畅;二级:平顺联结,曲线基本流畅;三级:联结不够平顺,有明显折线;四级:未达到三级标准者.2) 混凝土表面缺陷情况:标准分 10 分质量标准:一级:混凝土表面无蜂窝、麻面、挂帘、裙边、错台、局部凹凸及表面裂缝等缺陷;二级:缺陷面积之和不大于 3%总面积;三级:缺陷面积之和为总面积 3%—-5%;四级:缺陷面积之和超过总面积 5%并小于 10%,超过 10%应视为质量缺陷。3) 表面钢筋割除:标准分 2 分质量标准:一级:全部割除,无明显凸出部分;二级:全部割除,少部分明显凸出表面;三级:割除面积达到 95%以上,且未割除部分不影响建筑功能及安全;四级:割除面积小于 95%者.4) 砌体勾缝(宽度均匀、平整):标准分 4 分质量标准:一级:缝宽均匀、平整;二级:缝宽局部不均匀,但比较平整;三级:缝宽局部不够均匀,平整较差;四级:勾缝宽度不均匀,表面粗糙.5) 砌体排列(竖、横缝平直):标准分 4 分质量标准:竖缝±2mm、横缝±2mm。6) 变形缝:标准分 3 分质量标准:一级:缝面顺直,宽度均匀,填充材料饱满密实;二级:缝面顺直,宽度基本均匀,填充材料饱满;三级:缝面基本顺直,宽度基本均匀,填充材料基本饱满;四级:未达到三级标准者.7) 启闭机平台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