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压光地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甲 方:临沂金港之都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孙建国( 371327198808300936 ) 签订地点:临港经济开发区金港城 签订日期: 2024
10 水泥压光地面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全称):临沂金港之都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全称):孙建国 (37132719880830093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用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使本工程达到文明施工,按期竣工
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金港城幼儿园室外水泥压光地面工程施工合同 2 工程地点: 金港城 二、承包内容: 甲方要求的需要水泥压光的所有楼地面工程
三、承包方式:包人工不包主料为承包原则,甲方提供后台服务、包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及钢卷尺,抹子等)、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四、承包价格:12 元 /m 2 ( 按实际面积计算 )
五、付款方式:1 、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支付或者借支
2 、乙方在领取或借支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由本人领取工 资时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 不能代领,更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承包人挪用人工 工资 , 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六、合同工期:进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按甲方规定的工期按时组织施工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和计划,配足足够的技术及作业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七、甲方责任:1
对乙方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给乙方明确的质量标准,严格按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及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监督检查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并对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