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成品料买卖合同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水泥稳定碎石成品料的购销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水泥稳定碎石工程
二、水泥稳定碎石数量与质量验收确认:1,合同数量:据实发生工程量
2,质量标准:3,验收确认:验收质量严格根据施工图纸、变更、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进行验收,水泥稳定碎石成品料每天送工程处实验室检验出检验报告
三、水泥稳定碎石单价与付款结算方式: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元 / 吨,人民币(大写)肆拾捌元每 吨
综合单价已包括水泥稳定碎石成品料,路途运费,及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
2,付款结算方式:3
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3
2、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无预付款,每经监理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 90%,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 1 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0%;余款 10%作为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铺设水泥稳定碎石工程完成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结清
4、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四、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货款;2,甲方应提前 24 小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送货数量与送达地点;3, 甲方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车辆调度,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4,作业现场如发生民扰导致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5, 对于运送到的水泥稳定碎石料,甲方应及时在规定时间指定卸货并组织摊铺,避开窝工及影响质量;6,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运送的货物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五、乙方责任:1,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