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县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1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明确我厂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3
1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总则3
2 厂长安全职责3
3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3
4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3
5 分场主任的安全职责3
6 分场副主任的安全职责3
7 运行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3
8 值长的安全职责3
9 电气二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3
10 电气一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3
11 机械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3
12 班长的安全职责3
13 各级安全员的安全职责4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总则4
1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为法律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工作,结合故县水力发电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 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
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应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4 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6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