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摩根冶金实业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企业环境、工作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进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预防环境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进展,制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实施本管理制度的同时要仔细贯彻执行国家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
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
第二章 环保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设置环保管理小组,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环保管理小组成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环保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 环保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仔细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对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二)负责组织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环保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组织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对各部门的环境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查出问题后,督促制订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对环境绩效进行评价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三废"治理情况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五)指导和领导相关环境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