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管理标准 Q/JSPDI-233
131-2024发电工程工代工作管理规定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2024-01-20 发布 2024-02-01 实施 前 言本作业文件是我院《成品交付后过程控制程序》的支撑性文件,本文件对施工期设计代表(工代)工作及现场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境管理等要求作了具体规定,以满足 GB/T 19001―2024、GB/T 28001―2024 和 GB/T 24001―2024 标准的有关要求,我院各相关部门必须遵照执行
本文件由技术质量部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明涛
本文件审核人:陈剑光
本文件会签人:郑晓东
本文件批准人:高嘉梁
本文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目 录 1 范围
1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过程要求
1 4 工代工作的策划和工作计划
2 5 工代组织及派选
5 6 工代和施工场地联络员的职责
6 7 工代的权限和纪律
11 8 工代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记录管理
12 9 形成的记录
14 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由我院提供设计成品的工程派驻施工场地现场设计代表(以下简称“工代")和施工场地联络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应遵守的纪律,以及现场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境管理要求等,适用于成品交付后施工期服务的常驻工代类型,其它服务类型可依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国外工程工代派遣按合同规定办理,工代的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QHSE 手册》;《成品交付后过程控制程序》;《事故、事件、不符合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发电工程设计更改控制规定》;《互提资料和图纸会签控制规定》;《文件和记录编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