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征询企业—北京 xx 地产企业征询全案业绩协议管理措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业绩协议签订目的为了保证企业总体战略的顺利实行,使企业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企业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在企业发明业绩至上的企业文化,以协议的方式体现被承诺的业绩的严厉性,制定本措施。第二条 业绩协议签订范围企业下属一、二开发分企业经理。第三条 业绩协议的期限业绩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企业首批业绩协议的有效期可以设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结束前 ,通过新一轮设定的业绩目的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协议。第四条 业绩协议的效力业绩协议一旦被签订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私自更改。如遇到对企业影响重大的、不可抗拒的状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经双方协商,企业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调整。第二章业绩协议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第五条 关键业绩指标类别(一)效益类:销售收入指标、工程成本控制指标等(二)营运类:分企业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等。第六条 关键业绩指标权重(一)效益类:60%;(二)营运类:40%。第七条 关键业绩指标目的值确定原则(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协议的初始目的应由企业总经理提出,然后通过总经理和分企业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双方在有关目的设定无法达到一致时,总经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二)公正性原则:业绩协议目的必须客观公正,具有足够的挑战性,综合考察多方面的信息来确定。例如:过去业绩效果、同行业企业的业绩成果、企业未来发展预测、对分企业控制规定等等。(三)严厉性原则:业绩协议目的一经设定,原则上不再轻易变化。第八条 业绩协议签订环节(一)每年十月份,市场部根据企业下年度生产计划,对企业整体目的进行分解,提出分企业关键业绩指标的目的提议值;(二)每年十一月份,分企业、财务部、预算协议部、规划部、总工办对市场部提出的目的提议值修正并进行反馈;(三)每年十二月份,市场部根据分企业、财务部、预算协议部、规划部、总工办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报企业总经理审核;(四)每年一月上旬,企业总经理与开发分企业经理就协议条款进行面对面协商,达到共识并签订协议;(五)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业绩协议的协商签订工作,并负责协议立案。第三章 业绩协议过程控制第九条 每季度跟踪业绩协议完毕状况(一)财务部、市场部每季度向分企业搜集数据,采集业绩协议中量化指标的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