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布建筑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试大纲的告知各区县建委,各局、总企业,各有关培训单位:根据京建科教〔〕582 号文献,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建筑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经市建委有关处室的审核,各岗位考试大纲的审定工作已经完毕,现予以公布。此后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考试工作将根据新的考试大纲组织进行。新的考试大纲规定考试科目为:一、《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满分为100 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二、《岗位实务知识》,内容为有关岗位必备的专业管理综合知识,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预算员的考试仍按照原规定,采用开卷和闭卷结合的形式,其中开卷部分考试时间 180分钟,闭卷部分为 90 分钟。所有关键岗位的考试时间及组织工作将在“北京建设网”上另行公布。附件:北京市建筑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试大纲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8 月 29 日附件:北京市建筑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试大纲(目 录)一、施工员(工长)1、土建施工员(工长)2、水暖施工员(工长)3、电气施工员(工长)4、市政施工员(工长)二、质检员1、土建质检员2、水暖质检员3、电气质检员4、市政质检员三、预算员1、土建(装饰)预算员2、暖通预算员3、电气预算员4、市政(园林)预算员四、材料员五、试验员六、测量验线员七、劳动力管理员八、监理员(已公布)施工员(工长)考试大纲:土建施工员(工长)考试大纲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六条二、建筑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三、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三条第九款、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一条四、消防法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