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方(甲 方): 承包方(乙 方): 合 同 编 号: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共场所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 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 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实行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主要材料;(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3、工程期限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甲方工作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制造条件,包括:搬清场内家具、陈设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提供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文本及电子版)确保图纸设计方与施工方的良好沟通,和对设计技术交底
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与相关费用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空间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加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工作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定、防火规定、施工法律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