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24〕3 号)(以下简称国家四部门《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展素养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 坚决治理违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进展。二、预期目标(一)法律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行为,减轻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 减轻学生家庭投入的时间和经济负担,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营造学生欢乐成长的良好氛围。(二)法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杜绝在职在编老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 杜绝培训结果与升学挂钩。(三)督促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提供培训服务, 防止校外培训干扰素养教育进程,防止助长不当竞争歪风. 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进展,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有益补充。三、整改要求(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三)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 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不得再举办面对中小学生的培训。(四)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主要指语文、数学等) 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五)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六)坚持依法从严治教, 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 等行为, 严厉追究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