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计划为扎实地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向前进,扎实深化地开展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提高农民素养,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创建星级文明户的主要标准和要求:(一)“爱国星”
爱党爱国爱家乡,关怀集体
自觉履行各项农业生产合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能够仔细履行自己应尽的各种义务
积极参加乡村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仔细贯彻《兵役法》,积极履行服兵役义务
(二)“教育星”
重视教育,提高素养
重视智力投入和文化学习,家庭中用于文化、科技、教育的投入达到家庭人均收入的 5%以上
家庭 40 岁以下成人无文盲,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无辍学失学现象
主动配合学校管好子女
积极参加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积极收听收看中央和自治区的新闻节目
家庭订有 1—2 份报纸或期刊
人均存书在 10 册以上
带头开展文明健康的家庭文娱活动,家庭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表率
(三)“科技星"
科学生产,勤劳致富
家庭主要成员自觉学习和掌握使用农业有用科学技术,科学生产,科学经营
家庭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乡村组织的科普培训,有一人熟练掌握 1-2 门农业有用科学技术
经济收入稳定,家庭有致富主导项目,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 50%以上
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本村平均收入的 30%以上
自觉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根据市场需求,进展高新农业和效益农业,不弃置和搁荒耕地
(四)“法制星”
学法用法,遵章守纪
执行《村民公约》
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乡村组织的各种普法教育,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不参加黄、赌、毒,无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无乱占、抢占、超占宅基地或耕地现象,无欺行霸市现象,家庭成员三年内没有受过劳教、刑事处分,1年内没受过治安处罚
守法经营,不坑、蒙、拐、骗他人钱财,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偷税漏税
坚持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