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No:年 月 日称 谓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申请人配 偶婚姻状况未婚( )初婚( )再婚( )离婚( )丧偶( )婚姻登记时 间申 请 人工作单位申 请 人联系电话申 办事 由生育子女情况(含收养、送养、遗弃和再婚前生 育 子女)孩次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生育服务登记(办证)情况备注办理时间登记(办证)号违反计生处理情况缴交社会抚 养 费金 额缴交时间上述填写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申请人单位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公章)乡镇(街道)卫计办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公章)县级以上卫计部门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公章)《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使用说明一、本表在个人办理推举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劳动模范、各类先进个人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招工、录用、晋职晋级、调动和入党时使用
二、受理单位计生审核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申请人所在的计生管理地(以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的乡镇(街道)卫计办或县级卫计部门受理
若计生管理地不明确或漏管(如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计办或县级卫计部门受理
三、办理流程(一)推举劳动模范、各类先进个人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晋职晋级、调动和入党的计生审核流程:1
申请人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送所在的县级卫计部门审核;2
申请人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卫计办初审后,送县级卫计部门审核
(二)招工、录用的计生审核流程:由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卫计办初审后,送县级卫计部门审核
(三)推举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由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卫计办审核
(四)入驻东海的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