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规定泉师院人【2024】7 号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学校人事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关于市直公共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薪[2024]22 号)、《关于泉州市直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泉教人[2024]2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请假(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应提出病假申请
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沟通、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相关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提出婚假申请
达到法定婚龄结婚者婚假 3 天,夫妻双方属晚婚者婚假可延长到 15 天(含法定节假日)
5、产假:已婚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
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可延长到 180 天
未达晚育但经批准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 135 天
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
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一周照顾假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以请丧假 3 天
在外地的,可增加奔丧往返路程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1、请假、续假、销假手续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由于个人的原因不能出勤的,须严格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
(1)请假教职工请假时应填写《泉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单》,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