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企业借贷无效的法律风险企业借贷无效的法律风险【要点提示】由于国家对于融资方式的监管加强和一些企业自身运转中的问题不断呈现,对于很多中小企业而言,其获得的合法的金融金钩资金支持由于自身条件的不足而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货币的市场经济的第一推动力。企业的存在法则就在于资金运转。。没有足够的资金,一个企业无论是在自身的内部运营还是在外部市场拓展方面都会举步维艰.所以,企业对于资金的强烈需求与现实条件下的资金支持无法满足的这些矛盾,使得许多的经济活动主体在融资中往往饥不择食,不顾借贷方法方式,导致一些借贷行为无效。导致无效的借贷的原因很多,有主体不合格情况,也有内容不合法的情况。例如,企业间的借贷。这种借贷方式,在我国还没有开放非金融主体进行融资的前提下,因被法律确认无效而存在巨大的经济和法律风险。【相关案例】原告甲公司起诉称,乙医药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向丙公司借款 1200 万元,承诺与 2024 年 9 月 24 日归还。但借款到期后,乙医药公司未根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2024 年 7 月 5 日,甲公司、乙医药公司以及被告李某共同签署一份欠款协议,约定:2024 年 10 月 31 日乙医药公司偿还甲公司全部借款以及利息,共计1348 万元。同时,被告李某自愿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到期后,乙医药公司未依约履行,甲公司诉讼至法院。【法院审理】法院认为:甲公司与乙医药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医药公司返还借款本金以及自 2024 年 8 月 25 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损失。2024 年 7 月 5 日欠款协议亦效,但因为被告李某作为乙医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应视为李某有过错。其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乙医药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风险提示】1、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有关的《经济法》《行政法》等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由第(5)点延伸出来,我国《贷款通则》第 57 条的规定“, 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不得经营贷款业务。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融资业务。”处于维护金融秩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