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聘用协议书聘请人(甲方): 南京中科煜宸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和路 18 号 邮编: 210038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子邮件:受聘人(乙方):身份证件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服务达成以下意见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法律顾问,在下列四个方面为甲方提供常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加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 质的活动时,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 二、乙方享有下列权利:(1) 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2)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企业有关人员;三、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依法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3)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4)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5)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聘请年限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协议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 1 年的顾问费,则本协议自动延长(续聘)1 年;其后每年类推。 五.法律顾问费 (1) 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 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起根据自然月进行支付。 六.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五 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根据甲方财务管理要求进行报销. 七.保密 (1)乙方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