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培训随机抽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 92 号)、《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豫煤综〔2018〕69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为适应“逢查必考”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素质,规范抽考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了确保“逢查必考、以考促学”工作顺利开展,推进“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煤业成立安全培训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安监局局长成员:公司安全监察局、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职工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工培训中心,公司培训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抽考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随机抽查”管理制度,并把该项工作纳入日常性管理
2四为确保抽考效果,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每司“双基”检查结束后,组织抽考一次
第五条抽考内容: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国家题库、省题库及上级有关文件等
第六条抽考方式:现场抽考、集中抽考
(一)现场抽考不定期对公司机关、各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抽考
(二)集中抽考不定期组织公司机关、各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到技校开展抽考
第七条考试形式:上机考试、纸质考试、实操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一)上机考试相关单位提供参加抽考人员信息,由职工培训中心组织将题库和考试人员信息导入机考系统
(二)纸质考试由职工培训中心组织提前打印考试试卷,并将试卷装档封存,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实操考试由职工培训中心组织,参照实操考核大纲,对参考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和“手指口述”等
第三章考试管理第八条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提前 15 分钟携带身份证、安全资格证或安全操作资格证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