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进展历程和讨论现状前言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造价格。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有不同的含义,工程造价管理也就有不同的目标。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是惟一的投资主体,施工企业是国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国家投资的管理,其目标是降低工程造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投资方和承包方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转变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以保证不同投资主体的利益,实现建筑业健康、稳定的进展。自从 20 世纪 80 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进行了多次改革,这些改革从投资渠道的多源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决策的分权化到实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等,这些制度虽然从不同的角度起到了构筑有形建筑市场硬件的作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健康进展。但对建筑市场的灵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涉及不深,还没有从根本上来讨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问题[1]。工程造价管理有两种管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属于投资管理范畴,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的含义是,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这一含义既涵盖了微观的项目投资费用的管理,也涵盖了宏观层次的投资费用的管理.工程价格管理属于价格管理范畴。[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分两个层次:一是在微观层次上生产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订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它反映了微观主体按支配价格运动的经济规律,对商品价格进行能动的计划、预测、监控和调整,并接受价格对生产的调节。二是在宏观层次上政府根据社会经济进展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法律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系统活动。1 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模式1.1 国外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从目前的资料分析,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并非统一,在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方式和管理形式,所以 WTO 并不能让每个成员接受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随着国际建筑业的进展,发达国家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已在科学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运行,已形成了许多好的国际惯例。美、英、日本和德国等国家在工程造价管理上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比较科学、严谨、完善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