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与法基》课程标准课程编码:课程性质:公共课学分:计划学时:(理论课学时数:,实践课时数:)适用专业:全院高职各专业刖言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号)文件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结合我院教学教改要求,促进各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课程标准。课程定位《思修与法基》(全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之一。根据学院《关于制定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的规定将本课程设定为高职各专业的公共课。课程设置的目的:帮助学生解决面对大学新生活而出现的思想困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实现学院各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服务。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思修与法基》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职业素养的养成和高职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起着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支持的作用。本课程开设在第一学期,后续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和《形势与政策》。《思修与法基》培养大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素养;《概论》课培养大学生能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势与政策》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三门课共同构成了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它们分工不同,但又相互衔接和配合,共同完成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计思路以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本课程严谨的理论性、鲜明的实践性、具体的针对性的特点,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出发,着眼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素养的提高,以“素质本位,服务专业”为理念,依据公共课教学“必须”“够用”的原则,我们确定了课程设计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具体通过两个结合来实现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从“知性教育”向“知行合一”的行动教学转变。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