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和考评办法餐饮单位使用可视玻璃隔断或视频直播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制作加工的过程,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称为“阳光厨房"
“阳光厨房”通过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和餐饮单位厨房内部操作过程、让社会公众直观地了解食品加工过程管理情况,更好地督促餐饮单位法律规范操作,保障食品安全
开展“阳光厨房”建设,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加食品制作加工监督,让消费者看得清楚、吃得放心;有利于企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行业经营透明度;有利于强化企业自律行为,法律规范操作流程,内抓管理、外塑形象
建设“阳光厨房”是省政府和省局列入 2024 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切实推动和完成全省重点餐饮单位的阳光厨房建设,特制定《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和考评办法》
一、建设标准“阳光厨房”建设由操作展示和信息公示两部分组成
1、操作展示
“阳光厨房”操作展示内容为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餐具消毒
展示方式有玻璃隔断、大厅视频、互联网视频,不同展示内容可任选一种或多种展示方式
2、信息公示
“阳光厨房”信息公示内容有许可证、餐饮等级、食品安全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自制饮料配方,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使用的添加剂等
公示方式应在店内明显位置、菜单和互联网公示
3、鼓舞项目
鼓舞使用高清监控摄像设备,鼓舞在互联网上进行操作展示和信息公示,鼓舞公示主要食品原料采购信息(具体建设评定标准见附件 1)
二、考核办法1、考核指标
2024 年各市特大型、大型餐馆和学校食堂(不含幼托机构)总数的 20%建设“阳光厨房”
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考核指标 业态地区特大型餐馆数 量大型餐馆数 量学校食堂数 量考核指标总 数20%杭州114136610942574515宁波796568831618324温州 98 5346301262253湖州 30 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