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路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海南路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适当参照省路桥公司及两家工程公司的《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本办法的制订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1 合理性原则:各级别、各岗位工资与福利标准的设置合理体现责任与贡献的差别,不搞平均主义
2 公平性原则:相同级别、相同责任的不同岗位的工资、福利水平基本相同,做到尽可能的公平
3 过渡性原则:本办法为公司筹建初期的过渡性工资制度,以简便易操作为主要特点,待条件成熟时公司将组织制订更完善的以绩效管理为基础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海南路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所有在册员工
第三条 薪酬模式本办法实行岗位薪酬制,即:所有在岗位人员按所在岗位的级别享受薪酬待遇
第四条 岗位分类4
1 固定岗位定义及分类4
1 固定岗位的定义:指承担公司管理、运营、技术、行政、后勤以及其他日常工作的工作岗位
2 固定岗位分类:管理岗位(部门副经理以上)和普通岗位
管理岗位: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正副)主任、部门(正副)经理
普通岗位:除了管理岗位外的其他人员
2 项目岗位定义及分类4
1 项目岗位定义:指承担项目管理运营、技术、行政、后勤以及其他日常工作的岗位
1 项目岗位分类:项目管理岗位和项目普通岗位
项目管理岗位:项目领导、实验室主任、办公室(正副)主任、部门(正副)经理
项目普通岗位:除了项目管理岗位外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固定岗位级别设置和薪酬结构及项目岗位补助标准5
1 管理岗位共分为 5 级,分别用 M1 至 M5 表示
普通岗位分为 3级,分别用 E1 至 E3 表示
各岗位对应的级别如下:级别对应岗位M5总经理M4支部书记、副总经理M3三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