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建设单位:马尔康恒通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河北仁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马尔康阳光新城 3#地块消防工程1.2 工程规模:74306 平方米 1.3 工程地点:马尔康日瓦坝阿底新区 第二条 工程内容:按经甲方确认及提供的马尔康阳光新城 3#地块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安装工程等。 2。1。1 水灭火系统:包括自市政管网与红线范围的消防管网连接的第一个阀门(不含该阀门)起,至该消防系统的终端灭火设备(含该设备)止的所有消防水管、阀门、水箱、喷头、报警装置、水幕装置、水流指示器、减压板、试水装置、集热板、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如配设有消防水池时,则自消防水池的消防出水管的第一个阀门(不含该阀门)起至该消防系统的终端灭火设备(含该设备)止的所有消防水管、阀门、水箱、喷头、报警装置、水幕装置、水流指示器、减压板、试水装置、集热板、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同时,亦包括该系统所有设备的线缆、线管及管内穿线的敷设及连接,如该设备房内配设有配电箱时,则自配电箱(不含该配电箱)起至该设备及控制柜止的所有线管及管内穿线敷设、线缆敷设、线缆与配电箱或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等;如未配设有配电箱时,则为预留线缆与设备及控制柜之间的连接(该控制柜前的线缆由甲方预留)。 2.1.2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贮存装置、检漏装置、驱动装置、管道、喷头、阀门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同时,亦包括该系统所有设备的线缆、线管及管内穿线的敷设及连接,如该设备房内配设有配电箱时,则自配电箱(不含该配电箱)起至该设备及控制柜止的所有线管及管内穿线敷设、线缆敷设、线缆与配电箱或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等;如未配设有配电箱时,则为预留线缆与设备及控制柜之间的连接(该控制柜前的线缆由甲方预留)。2。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包括探测器、按钮、模块、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报警装置、远程控制器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同时,亦包括该系统所有设备的线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