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第一节防火分区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纳防火墙和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向同一建筑的其他区域蔓延的防火单元。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火灾危险性、消防扑救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类别的建筑其防火分区的划分有不同的标准。一、厂房的防火分区根据不同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合理确定厂房的层数和建筑面积,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减少损失。甲类生产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疏散和救援困难,如层数多则更难扑救,严重者对结构产生严重破坏。因此,甲类厂房除因生产工艺需要外,宜采纳单层建筑。为适应生产需要建设大面积厂房和布置连续生产线工艺时,防火分区采纳防火墙分隔比较困难。对此,除甲类厂房外,法律规范允许采纳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眷帘等进行分隔。厂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根据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的层数和厂房的耐火等级等因素确定。各类厂房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2—5—1 的要求。对于一些特别的工业建筑,防火分区的面积可适当扩大,但必须满足法律规范规定的相关要求。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 10 人时,其面积可不计人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自动灭火系统能及时控制和扑灭防火分区内的初起火灾,有效地控制火势蔓延。运行维护良好的自动灭火设施,能较大地提高厂房的消防安全性。因此,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 2—5—1 的规定增加 1.0 倍。汽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 1.0 倍计算.二、仓库的防火分区仓库物资储存比较集中,可燃物数量多,一量发生火灾,灭火救援难度大,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除了对仓库总的占地面积进行限制外,库房防火分区之间的水平分隔必须采纳防火墙分隔,不能采纳其他分隔方式替代。甲、乙类物品着火后蔓延快、火势猛烈,甚至可能发生爆炸,危害大,因此甲、乙类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纳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且甲类仓库应为单层建筑。对于丙、丁、戊类仓库,在实际使用中确因生产工艺物流等用途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纳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如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分隔,开口部位的宽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 6。0m,高度宜控制在 4.0m 以下,以保证该部位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