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建立企业与劳务双方协调、稳定的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XXXXXXXXX 工程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内容: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安装,但不包括防排烟系统及室外管网,并结合现行法律规范及现场实际条件,达到消防部门验收标准)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施工机械)
第二条、工程要求1
消防工程施工严格根据图纸设计、结合现行消防法律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安装
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与消防法律规范有差异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按甲方指示施工
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XXX (手机号:XXXXXXXXXXX )、负责施工场地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乙方应服从管理和指挥
乙方在做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道工序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有安全措施 ( 必须携带安全帽),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工程进度和质量1
工 期: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同步施工,并结合总包方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绝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质量标准:按消防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要求:合格 第四条、工程劳务费价款1
劳务费计价:合同暂定价为: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序号项 目单位单价(元)备 注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主机安装及系统调试)点65(从出建筑墙外 1
5 米内全部系统,按主机显示的点位数量为准)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个65不包括循环管网及室外管网(含楼层喷淋立管安装及堵洞)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吊顶及楼层高度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