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工 程 名 称 设 计 单 位 ( 盖 章 )年 月 日编制说明及填写表格注意事项1
本表为所有易燃易爆项目、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丙类厂房建筑工程在完成设计后由设计单位统一编写并经设计单位自审小组审查后, 报送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对图纸设计进行专业审批时使用
设计单位在编写消防设计专篇(下称专篇)时必须结合本文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不得任意调整,对于工程设计中没有的部分可以填写“无本部分内容" 或用“/” 划掉;本文中没有要求填写, 设计单位可视需要增加;本文中提供的各类表格可以按需要增列内容,但不得减少
专篇的内容应完整、具体,专篇应真实完整的反映施工图或初步设计的内容
以提高消防审批工作的效率, 便于审批人员抓住要点,一目了然,专篇的内容是图纸的提炼与完整的反映,不是对设计图纸的补充
编写时应采纳法律规范性专业用语及法定计量单位,紧扣现行国家消防设计法律规范
本文本编制的主要依据为建筑消防现行国家标准
自审小组应严格审核图纸, 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工程设计不应当签发
自审小组由经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自审小组组长和自审员组成
文中附表应按工程实际情况, 采纳文字形式填写
本表的电子版可在珠海市政务服务网中下载,网址为:www
自审承诺书……………………………………………( 3 )二
编制依据………………………………………………( 4 )三
工程基本概况…………………………………………( 4 )四
工艺设计………………………………………………(4 )五
总平面设计……………………………………………( 7 )六
建筑设计………………………………………………( 7 )七
建筑构造………………………………………………( 9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