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支架大修技术协议 甲方:唐山开滦赵各庄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唐山开滦铁拓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就所承修设备的内容和修理标准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维修支架基本事宜 1、维修项目:中间支架 ZF4000—15
5-25, 架过渡支架 ZFG4800-20-32 , 架 以上合计: 架液压支架 2、维修工期:自发运之日起 60 天
二、主要技术标准 液压支架维修应符合下列文件的规定和基本要求: 1、 MT312-2000《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 2、MT/T587—1996《液压支架结构件制造技术条件》3、MT313—1992《液压支架立 柱 技 术 条 件 》 4 、 MT98-1992 《 液 压 支 架 千 斤 顶 技 术 条件》5、MT419-1995《液压支架用阀》6、MT98—1984《矿用液压支架胶管总成及中间接头组件型式试验法律规范》7、《液压支架大修标准》8、外露焊缝要符合 MT/T587 规定《结构件焊接通用技术条件》9、外露镀铬层要符合 MT313 符录 A 规定,氧化或磷化保护层要符合有关行业标准
三、技术标准 支架解体前将外表面煤泥锈蚀清理洁净,拆解液压支架并分类摆放各部件
1、检测标准: ①、顶梁、掩护梁、底座的平面度最大变形量不得超过 10%,平面上出现的凹坑面积不得超过 100cm2,深度不得超过 20mm,平面上出现的凸起面积不得超过 100cm2,高度不得超过 10mm
②、顶梁、护帮板绞接耳板不得有变形、焊缝开裂等损坏
③、顶梁、掩护梁侧护板的各连接部位装配尺寸最大误差不得超过 5mm,焊缝不得开裂
④、推移框架的直线度不大于 5%
⑤、底座不得有变形、焊缝开裂、柱窝不得有裂纹等损坏
2、检测与修理: 对护帮板、侧护板、顶梁、掩护梁、尾梁、底座、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