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招美术类特长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指导意见一、绘画、书法类考核内容(一)绘画类(素描、色彩及速写)1
素描:静物写生,考核时限 120 分钟
色彩:静物写生,考核时限 120 分钟
速写:人物写生,考核时限 30 分钟
(二)书法类(临摹作品、创作作品)1
临摹作品:自带自选碑帖一幅完成临写,时限 70 分钟,并交附自选临写碑帖复印件(可为局部)
创作作品:按指定文字内容创作楷书及其它书体作品各一幅,时限 90 分钟
考生不得携带纸张参考,其它相关书画用具考生可自带,除书法临摹考核要求资料外,其它任何参考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二、绘画、书法类评分标准(一)评分标准1
绘画:注重绘画类考生对实物的观察力和表现力,在绘画中具有的概括能力、造型能力、创作能力
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办法素描100(1)构图适当、完整、比例准确,特征明确、方法熟练依据考生考核实际的卷面表现给予评(2)造型准确、明暗关系合理(3)透视合理、透视空间层次的表现能力强(4)色调与色彩关系的把控能力分色彩100速写50合计2502
书法:注重书法类考生对多种字体书写规律的掌握,在点画、结构、章法、神韵等方面表现书法内容的能力
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办法临摹作品100(1)点画分明(2)结构合理,特征鲜亮(3)章法有序、主次分明(4)对不同字体书写规律的把握依据考生考核实际的卷面表现给予评分创作作品100合计200(二)考题、阅卷及计分办法美术、书法类考题由招生学校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且不得低于此标准拟定,考题考前封卷保密,现场开题
各招生学校须统一配用专用考试纸张及考场练习纸张,不允许学生自带考试用纸
卷面非规定处不得出现考生本人的姓名、印章、符号等,否则计为零分
阅卷时须封闭考生信息
绘画类考生专项成绩最后得分以素描、色彩、速写各项卷面得分之和(满分 250 分)计分;书法类考生专项成绩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