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贯彻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保证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合用范围合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1 安所有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规定的安全措施的贯彻状况
2 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贯彻,保证动火安全
1 禁火区的划分企业安所有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
1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2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贯彻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 2 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3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企业安所有门审批,尤其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 安所有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状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5 必须在动火证同意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均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6 动火人抵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与否贯彻,如有一项不贯彻,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8 动火证审查同意,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3 动火中贯彻的安全措施4
1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洁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终还要放满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