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 1
1 在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之前应取得以下资料 1 工程勘察报告和基坑工程设计文件; 2 附有坐标和周边已有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 3 基坑及周边地下管线、人防工程及其他地下构筑物、障碍物分布图; 4 拟建建(构)筑物相对应的±0
000 绝对标高、结构类型、荷载情况、基础埋深和地基基础型式及地下结构平面布置图;5 基坑平面尺寸及场地自然地面标高、坑底标高及其变化情况; 1
2 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要求 1
1 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应查明以下内容: 1 周围 2~3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的高度、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尺寸、埋深、地基处理情况和建成时间、沉降变形、损坏情况等使用现状; 2 周围 2~3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各类地下管线的类型、材质、分布、重要性、使用情况、对施工振动和变形的承受能力,地面和地下贮水、输水等用水设施的渗漏情况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程度; 3 对基坑及周围 2~3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的旧建筑基础、人防工程、其他洞穴、地裂缝、河流水渠、人工填土、边坡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应查明其空间分布特征和对基坑工程的影响; 4 基坑周边道路及运行车辆载重情况; 5 基坑周边地表水的汇合和排泄情况; 2 施工工艺 2
1 土钉支护 2
1 土钉墙支护施工应配合挖土作业进行,应符合下列要求:1 挖土分层厚度应与土钉竖向间距协调同步,逐层开挖并施工土钉,禁止超挖;挖土分段段长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预留土墩尺寸不应小于设计值; 2 开挖后应及时封闭临空面,应在 24h 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在淤泥质地层开挖时,应在 12h 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对可能产生流动的土,土钉上下排距较大时,宜将开挖分为二层并应严格控制开挖分层厚度,及时喷射混凝土底面层; 3 上一层土钉完成注浆后,应满足设计要求或至少间隔 72h 方可允许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