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 1。1 在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之前应取得以下资料 1 工程勘察报告和基坑工程设计文件; 2 附有坐标和周边已有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 3 基坑及周边地下管线、人防工程及其他地下构筑物、障碍物分布图; 4 拟建建(构)筑物相对应的±0.000 绝对标高、结构类型、荷载情况、基础埋深和地基基础型式及地下结构平面布置图;5 基坑平面尺寸及场地自然地面标高、坑底标高及其变化情况; 1。2 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要求 1。2。1 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应查明以下内容: 1 周围 2~3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的高度、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尺寸、埋深、地基处理情况和建成时间、沉降变形、损坏情况等使用现状; 2 周围 2~3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各类地下管线的类型、材质、分布、重要性、使用情况、对施工振动和变形的承受能力,地面和地下贮水、输水等用水设施的渗漏情况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程度; 3 对基坑及周围 2~3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的旧建筑基础、人防工程、其他洞穴、地裂缝、河流水渠、人工填土、边坡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应查明其空间分布特征和对基坑工程的影响; 4 基坑周边道路及运行车辆载重情况; 5 基坑周边地表水的汇合和排泄情况; 2 施工工艺 2.1 土钉支护 2.1。1 土钉墙支护施工应配合挖土作业进行,应符合下列要求:1 挖土分层厚度应与土钉竖向间距协调同步,逐层开挖并施工土钉,禁止超挖;挖土分段段长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预留土墩尺寸不应小于设计值; 2 开挖后应及时封闭临空面,应在 24h 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在淤泥质地层开挖时,应在 12h 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对可能产生流动的土,土钉上下排距较大时,宜将开挖分为二层并应严格控制开挖分层厚度,及时喷射混凝土底面层; 3 上一层土钉完成注浆后,应满足设计要求或至少间隔 72h 方可允许开挖下一层土方; 4 施工期间坡顶应严格根据设计要求控制施工荷载; 5 土钉支护应设置排水沟、集水坑、坑内排水沟离边壁宜大于 1m;坡面应按设计要求分层设置水平向泄水管; 6 周边环境变形控制指标要求高时,应严格控制土方开挖设备及其他振动源对土钉侧壁发生碰撞和产生振动; 7 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基坑侧壁地下管线存在渗漏可能,或存在地表水补给的工程,应反馈修改设计,适当提高土钉设计安全度,必要时调整支护结构方案。 2.1.2 土钉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成孔孔径、角度、长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