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垫层劳务施工合同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绿道 C20 混凝土垫层及人行道 C15 透水混凝土垫层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1、青龙路(旗鼓大道至横二路段)人行道附属工程,起止桩号为:K0+000—K4+768.2、绿道 C20 混凝土垫层,宽度 2。5m,厚度 18cm,约 23000m2;人行道 C15透水混凝土垫层,宽度 2.35m,厚度 15cm,约 21000m2.二、 承包单价绿道 C20 混凝土为双侧立模现浇,单价为 7 元/m2;人行道 C20 透水混凝土为不立模现浇,浇筑单价为 4。5 元/m2。三、 工程款拨付工程款的支付根据甲方从中建七局所获得的工程款按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四、 施工技术及质量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及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法律规范。2、以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标准和双方合同为依据,同时服从中建七局的统一管理。3、质量标准:合格五、工期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作业面安排民工进场,配备足够人员及机械设备,工期需符合甲方的统一要求,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开工,工期顺延。六、 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2、乙方须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七、 双方责任甲 方:1、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民工住宿,提供养生用土工布(乙方自行覆盖,转移),提供洒水养生设备。2、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立即制止,解决和排除其隐患.有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3、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乙 方:1、按工程需要自备施工机械和人工,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2、在工程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八、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乙方违约: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甲方及项目部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在此列)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