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迁渣土清运合同发包人(全称): 包头市通盛置业有限公司固阳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所在地由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
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包头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 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西关街紫晶苑 第二条 工期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从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第三条 单价、总车数及金额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15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
1、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至少装载建筑垃圾(渣土)10 立方米),每车单价为 130 元,每车装车费 40 元
2、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至少装载建筑垃圾(渣土)22立方米),每车单价为 260 元,每车装车费 60 元
3、实际运输完成车数及金额(1)2024 年,地址紫晶苑拆迁渣土,实际运输车数 2271 车,金额(人民币)386070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陆仟零柒拾元;每车单价 130 元,装车费 40 元
(2)2024 年,地址人委院拆迁渣土,实际运输车数 4957 车,金额(人民币)158624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每车单价 260 元,装车费 60 元
(3)2024 年,地址看守所大院拆迁渣土,实际运输车数 2385 车,金额(人民币)763200 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叁仟贰佰元;每车单价 260 元,装车费 60 元
(4)2024 年,地址紫晶苑拆迁渣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