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定为法律规范公司资金管理,制订本规定
一、资金管理原则(一)集中管理公司对各项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财务部归口,总会计师负责
(二)稳健性公司的各项筹资、投资和经营性支出,必须以规避风险为前提
大额筹资和投资,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通过相应的程序和方法化解
资产负债率要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留有余地公司的各项筹资、投资和经营性支出计划,必须在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留有余地的原则下安排,不搞赤字预算
(四)优化投向、讲究效益公司各项投资和经营性支出,必须以追求效益为目的
没达到预期效益且收益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出现亏损的投资,要尽可能寻求退出机制退出
没有效益的经营性支出,要尽可能避开发生
二、筹资管理(一)筹资是指公司为现阶段和未来的营运,以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通过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租赁融资、折旧、留利等筹措资金的活动
(二)筹资的风险管理1、控制合理的资产负债率
2、长短期贷款相结合,既确保经营所需资金,又不产生过多的资金沉淀,降低筹资成本
3、股票融资要确保融资后效益的提高,避开削弱长期融资潜力
融资所投项目产生的收益,应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债券融资要充分考虑其融资利率不变的特点
根据国家经济进展趋势和未来利率可能的变化,确定债券融资的时间、额度和期限
5、根据不同时期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外部经济环境,选择筹资成本低并且可行的筹资方式
(三)筹资的批准权限1、通过证券市场筹资(配股、增发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等),须由股东大会决定
2、贷款额度由董事会决定并按董事会授权办理贷款借入事项
(四)筹资计划筹资计划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资金预算计划、项目投资计划,根据突出重点兼顾其余的原则制订
三、投资资金管理(一)投资资金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存量资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