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厨房管理手册 厨房管理手册 一、 严于职守 1、 每天上班前必须点名及召开班前会(所有厨师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违者一次罚款 10 元)
2、 上班时间:9:30(早上);17:00(下午)
3、 所有厨房员工必须按时上班,有特别事情须向厨师长请假,否则,均按旷工计算
4、 所有厨房员工出现早退或迟到:一次罚款 20 元;病假扣除当天工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 1 天扣除 1 天半工资;旷工 1 天扣除 3 天工资
5、 休假人员应提前一天申请,经组长、厨师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 上班时间内打架、吵架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严重者扣除当月工资,该事情影响公司形象者,将予以除名
7、 工作时间不准拨打私人电话,违者将受到一次罚款 10 元处理
8、 任何时间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如有极其特别情况须报告厨师长经餐厅经理同意后方可拨打
9、 上班时间不得在厨房、过道及顾客用餐区域吸烟,违者罚款 50 元
10、不得在厨房内偷吃任何食品,违者一次罚款 50 元
11、不得将餐厅任何物品、食品私自带走,违者罚款 100 元并扣除当 月工资,重者将受到开除处理
12、下班前各岗位应收捡好食品,如因工作造成损失,将照价赔偿
13、上下班须走员工通道,未经厨师长同意,擅自离岗者罚款 50 元
14、各岗位每日下班前把所需购物单交给“厨师长”,假如出现开漏物品情况,将根据情形进行处罚
15、下班前各组长同厨师长一道对厨房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组长才能下班
假如不合格,组长将承担主要责任,并接受罚款
二、 严把质量关 1、 因菜品质量问题造成退菜,将按该菜品在酒楼的售价赔偿,并由当事人承担一部分罚款
2、 初加工时,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当事人照价赔偿
3、 配菜人员因配错、配漏造成损失,当事人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