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金融法考试大纲信贷担保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和规定 通过本章的学习
理解信贷担保的作用、原则、性质和种类;理解多种信贷担保形式的运作方式,熟悉保证、抵押、质押方式的法律特征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重点掌握保证责任、保证协议无效时的处理原则、最高额抵押、抵押权的实现等内容
课程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信贷担保的作用
担保法律制度
担保的原则与性质
担保的形式与分类
第二节 保证 保证和保证人
保证协议和保证方式
保证协议无效时的处理原则
第三节 抵押 抵押和抵押物
抵押协议和抵押物登记
抵押权的实现
第四节 质押 动产质押
第五节 留置与定金 留置的概念
银行业务中的留置
考核知识点 (一)信贷担保的作用、担保的原则与性质、形式与分类 (二)保证 (三)抵押 (四)质押 (五)留置与定金 考核规定 (一)概述 识记:担保的概念
反担保的概念
领会:信贷担保的作用
担保的形式与分类
(二)保证 识记:保证的概念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的抗辩权
领会:保证人的资格以及严禁作为保证人的主体
债权转让对保证的影响
债务转让对保证的影响
主协议变更对保证的影响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并存时的处理
保证人的赔偿权利
应用:保证协议无效时的处理规则
(三)抵押 识记:抵押的概念
领会:法定的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
房屋与土地同步抵押的原则
严禁抵押的财产
严禁流质条款
抵押的登记与生效
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物孳息的处理
出租物设定抵押
抵押物的转让
严禁抵押权再抵押
抵押权与债权同步存在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抵押权人清偿次序
新增财产的处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
最高额抵押协议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