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三项目分部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储存爆破器材技术法律规范(试行)1 范围 本法律规范规定了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储存爆破器材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本法律规范所指的民爆物品使用单位为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参加爆破器材配送/或和爆破工程施工的爆破器材生产、销售企业。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沪昆三分部工程段内的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固定或/和临时储存爆破器材。2 引用文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80098—1998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法律规范。 GB6722-2024 爆破安全规程。 爆炸力学. 3。1 一般规定 仓库不应设在易受山洪、滑坡、台风和潮水侵害的地方,宜设在偏僻地带;仓库内部、外部安全距离满足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和保管员;仓库墙体和围墙密实、坚固、完整;仓库内无强、弱电接入,自然透光、通风;仓库内无杂物,爆破器材符合堆放规定;仓库主要出入口安装普通的防盗报警设施; 库区周围、内部干净、平整,符合消防管理规定;符合民爆信息系统运行所需的条件。3。2 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 3。2。1 仓库内部安全距离 炸药库之间的内部距离以炸药库间不殉爆为原则,雷管库与炸药库之间的安全距离由雷管的储存量确定。 确定内部距离时,可以考虑仓库间防护土堤的影响。 防护土堤的结构为:顶部宽度大于 80 厘米,高度大于 180 厘米,长度不小于雷管库房最近墙壁面的长度的立体梯形. 鉴于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仓库普遍为一个炸药库(含索类)和一个雷管库结构,且雷管库储量不大,所以,表 1 给出的是雷管储量不大于 500 万发情况下的仓库与导爆索、硝铵类炸药仓库之间的安全距离。雷管储量大于 500 万发的内部安全距离参见《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对于一个炸药库(含索类)一个雷管库结构的仓库,应限制仓库中雷管的存放数量。仓库中雷管的数量可由仓库中的炸药的数量确定。通常情况下,按 1 公斤炸药∶1 发雷管的比例核定雷管数量。 表 2 给出的是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仓库有多个炸药库情况下的内部安全距离.大于 30 吨的炸药库间的内部安全距离参见《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表 1 雷管库与导爆索、硝铵类炸药仓库之间的安全距离 雷管数量 N/万发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