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运输合同甲方:乙方:兹因甲方的地灾治理项目和露天开釆项目生产的煤炭需要外运销售,乙方自愿承担运输业务
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期限:合作意向 年,合同一年一签
每期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日起至日历天数满一年期满,到期视双方的合作情况和意愿另行协商
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选择乙方合作
二、乙方应具备的条件1、承运方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执照,且注册有汽车公路运输经营业务
2、由乙方组织充足的、能满足承运甲方煤炭运输数量的车辆
3、乙方组织的汽运车辆载重吨位应符合道路相关管制规定,车辆运行状况完好,相关证照齐全(符合公安、公路、城管等部门的规定),安装挡尘装置,每车辆办理有交强险和不低 100 万元的商业保险
4、乙方具有一定的风险保障能力,向甲方交纳不低于150 万元的风险抵押保障金
三、运输数量、车辆、目的地1、甲方生产的煤炭,原则上主要(不低于销量的 85%)委托乙方承运
2、当发生乙方运力不足,或由于运价等原因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或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指挥、故意阻碍交通,或由于运输服务不好,或由于运输途中私卸煤炭、掺杂施假、注水加吨、频发运输事故等情形时,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车辆运输
3、日常临时发生的、未纳入当月销售托运计划的部分销售运输业务,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车辆运输
4、运输目的地由甲方指定,自甲方煤炭装载点至指定的购货方卸载点
具体起运点至卸载点,将在巜托运联系函》中予以明确
5、由甲方于每 10 天向乙方书面传送一份巜托运计划联系函》,具体说明运量、需要车辆吨位或车辆数、运输起至地点、起运与到达时限、运价等事项
乙方应于 2 个工作日內签字确认,做为当月考核合同履行情况的依据
逾期未确认者,则视为乙方放弃承运
6、运输车辆装载过磅完成后,由甲方签发《托运单》,载明托运煤炭品种型号、相关质量指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