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矿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负责矿井安全监督监察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编)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参加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
参加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参加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制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标准等的实施方案或意见
贯彻执行有关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规定、政策
参加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计划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5
参加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参加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
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危险源的安全评估,监督检查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负责审批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化检查评比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工作
参加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督促各相关部门根据“五定”的原则消除事故隐患
监督各部门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危险源灾害预防和治理方案
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调研论证;参加审核各生产系统改造方案、装备的选型及优化配置
四、参加应急救援演练11
参加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1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负责组织“四不两直"安全专项动态检查;根据“一井一制”的原则组织开展对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情况检查;督促机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