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综采队第一节 综采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采队队长是综采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综采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综采队队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
第 1 条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
第 2 条 协调好各采煤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根据“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第 3 条 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化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
第 4 条 组织好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 5 条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讨论、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第 6 条 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第 7 条 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 8 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 9 条 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 10 条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 11 条 负责本队(班、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 12 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 13 条 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 14 条 组织好本连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 15 条 负责本连队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 16 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 17 条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 18 条 组织落实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 19 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