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煤炭工业局煤矿防汛和防治水专项检查表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存在问题 一、矿 井 防 治 水 工 作 一般要求1保 障 机 制①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配备并满足工作需要。② 专用探放水设备配备―――配齐,钻机为液压专用探放水钻机,不等兼做其他工作使用.③ 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专门,根据掘进头和回采面人员配备数量满足工作需求,做到持证上岗。④ 防治水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具体要求见附页)。⑤ 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配备―――必要。⑥ 防治水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2基 础 工 作① 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制定(5-10 年)并实施。② 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按要求制定并实施。③ 水文地质信息图纸标绘内容―――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等重要水文地质信息必须在图纸上标绘。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按要求在两大图纸上标注.④ 矿井水文地质观测―――观测矿井总涌水量、分水平、分采区(分地点)涌水量,查明各水文地质单元的主要含水层水位,老空积水等水体的水位、水量等。⑤ 煤矿企业、矿井防治水培训工作―――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3基 础 资 料① 地质报告―――矿井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 ②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矿井应当对本单位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讨论,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每 3 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 1 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③ 防治水图件―――矿井应当按规定编制五种防治水图件.④ 防治水基础台帐―――矿井应当建立十五种台帐。⑤ 新建矿井及废弃关闭矿井―――编制图件及闭坑报告等。4水文地质勘查和补充调查所有复工复产矿井要严格根据《临汾市地方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工作方案》和《全省资源整合矿井水患补充调查工作方案》(晋煤行发〔2024〕42 号)要求开展工作,检查煤矿企业项目进展情况:① 采空区调查踏勘和物探外业作业:当前生产、建设矿井,在 8月底前完成全矿井踏勘和5 年内采动范围物探野外作业.② 采空区及水害综合防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