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安装承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村内所有中、低压管网敷设,户内燃气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阀门、燃气表、调压箱及调压器等其他附属燃气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4、工程承包方式:清包工(包工不包料、包辅材、包验收合格、包吹扫通气、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第二条:承包价格1、工程量与甲方招标文件一致时,双方约定工程包干总价为 万元(大写: )
2、安装户数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户
3、本综合包干单价为综合本合同中包含的所有因素后的单价(含人工、辅材、管理、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4、以上合同价格在本合同期内不因设备材料及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提高费用,按实际完成户数及工程量结算总价款
5、增加的工程量,需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
完工后经双方核定,根据乙方投标文件确定的各项单价据实结算
第三条:质量标准根据《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要求》、《城镇燃气室内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与验收法律规范、标准及省、市现行验收法律规范和执行,安装应符合天然气管道安装标准,做到验收合格
第四条:工程工期1、工程总工期: 自然日
2、乙方应主动、积极配合甲方其他工程施工,确保燃气管道工程进度与其他工程进度相适应
3、具体施工计划、安排,由乙方自行作出安排,并书面提供给甲方工程部或其它主管部门
若因甲方原因滞延工期,乙方负责的燃气管道工程竣工日期按滞延时间顺延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提供管材、管件、阀门、燃气表、支架角铁,并及时提供施工所需材料
2、负责落实现场的水、电,水、电费用由乙方自担
3、向现场派驻施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