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燃油燃气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 1 启动、升压、供汽 1.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1。1 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机、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1.1。2 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分别启动水泵、燃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行是否正常. 1.1.3 锅炉上水:打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于中水位)。 1.2 启动 1.2。1 首先进行炉膛吹扫,引风机抽吸时间通常为 10 分钟左右,确保炉膛内没有残余煤气,置换合格,然后点火,送气燃烧。 1.2.2 点火完毕后根据所需要的负荷调整燃烧量,锅炉投入正常运行。 1。2。3 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2 正常运行 2。1 水位 2。1.1 燃油燃气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行中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2.1.2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2。2 汽压 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作到灵敏可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应冲洗一次。 2。3 安全阀 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并将始 启压力、开启压力、回座压及试验时间、参加人员等记入检修记录簿,以备查。 2。4 排污 2。4。1 按锅炉水质要求水质化验人员指导下进行,每班排污 1—2 次,排污时间不易过长,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 2。4。2 排污应在低负荷、低汽压、高水位时进行(最好在停炉后进行),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并注意安全; 2.4.3 多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禁止同时排污。 3 停炉 3。1 正常停炉 3.1.1 锅炉正常停炉时,一般应降低锅炉运行负荷后,锅炉则按程序停炉。开动水泵进水至高水位,待锅炉蒸汽压力降至 0.3Mpa 后进行冲洗水位表和排污操作,最后关闭主阀,切断控制柜电源,擦试设备,清理周围环境卫生;如需放水,水温应低于 70℃后,方可进行。 3。2 紧急停炉 3.2。1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实行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