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煤矿爆破作业员安全目标责任书为确保爆破管理服务工作安全进行,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签订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
二、爆破作业的实施,必须是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的本公司爆破员
三、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四、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办理合法使用手续,必须严格遵守领取、使用、清退的有关制度,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在当天退回专用库房
五、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严禁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
六、禁止为无证或证件不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爆破作业
七、安全措施不落实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作业施工场地,不得实施爆破作业
八、爆破员应积极向矿领导和公安机关反映无证施爆和其他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九、爆破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而造成爆破安全事故的,由爆破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矿将对肇事者作出经济及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矿长:爆破员:年 月 日安全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特制定责任目标如下: 1、仔细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人员和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均应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3、确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拒绝各类违章行为,仔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组织好本项